這11天~~~



我算是突破了個人極限••••••



認識賴毛其的人都知道!!



我很懶!!



能不走路就不走路!!



連去巷口7-11都要騎車



可是這11天•••



我每天早出晚歸



早上10點出門晚上11點回到家



如果我們不逛超時



應該都是可以撘到公車回『投開戴』



註解:『投開戴』東海大的日文發音



如果錯過公車時間~~~~



那就表示事情大條了!!!!!!!



要走回去『投開戴』



正常如果你常常走路(平時有練腿力)





從《新浦安》走回去『投開戴』



→→→→→大約要 30 分鐘!





從《舞濱》走回去『投開戴』



→→→→→大約要 40 分鐘!









可是賴毛其平時都沒有在練身體



所以沐蓉被都我拖累



加上我不知節制的敗家



老是大包小包提到手酸死





所以 30 分鐘的路→→→→我們要走 60 分鐘



所以 40 分鐘的路→→→→我們要走 80 分鐘



好可怕~~~在日本我每天幾乎都在走路!!!



每天幾乎都走12小時!!!



我根本就是在日本種蘿蔔



好回台灣養兔子的•••••••







【照片圖說】不知死活的兩個笨蛋



現在回想~~~



那時候我們真是笨!!!



還開心的在笑!!一直拍照







怎麼沒有想到搭萬能的計程車勒~~~



還在那吹風受凍



等待那漫長的回家路程



真的~~~真的~~~真的~~~真的~~~真的~~~



真的~~~真的~~~真的~~~真的~~~真的~~~



走到腿軟!!



好可怕~~~舞濱這段漫長的路程!!



我不要再走了!!!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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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ggy5488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